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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行第十三届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 2010-05-26

各位理事、各专业委员会、分会、各团体会员单位:
    根据省人保厅、省科技厅、省科协《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会将与省科协同步,在今年5月—9月间进行本会优秀学术论文评审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 评审范围
   1、参评论文必须属于机械工程专业领域;
   2、参评论文必须是2008、2009两个年度内,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,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(含国际学术会议和本会各专业委员会、分会举办的学术会议)发表的论文。

二、 评审等级、标准和原则
   本次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分为特、一、二、三共四个等级。评审标准参照省人保厅、科技厅、省科协制订的《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》(附件2)。原则是:
   1、特等、一等从严控制,宁缺毋滥,即每个专业委员会、分会、特等不超过1篇,一等不超过3篇;二等、三等论文数量不限;
   2、为了支持青年会员和青年科技工作者、支持企业科技人员发表论文,本次评审对上述人员的参评论文,其评审标准可适当放宽。

三、申报材料、截止时间 
  1、本次参评论文须由作者向本会秘书处或本会各专委会、分会(附件1)申请,逐篇填写“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”(附件3)。申报表一律用中文填写,外文论文必须翻译成中文。  
  2、申报材料包括:
    ①“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”一式二份;
    ②论文原文一式二份:刊物发表的论文须附刊物复印件(含刊物封面、目录和原文);会议发表的论文须附会议发表证明复印件或会议论文集复印件(含论文集封面、目录和原文)。 
   申报特等和一等奖的论文还须附SCI、EI收录证明和论文引用率证明。 
   ③团体会员单位组织集体申报,除按①、②要求外还须附论文汇总表(附件4),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报学会秘书处。  
  3、申报截止时间:2010年7月30日 

四、评审办法 
  1、各专业委员会、分会受理申报论文后,应组织其学术委员会按标准评出特、一、二、三等优秀学术论文。本会秘书处直接受理的论文也将按其专业分送相应的专委会、分会评审。每篇论文须有2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签署评审意见,并加盖专委会、分会公章;  
  2、各专业委员会、分会8月20日前完成受理申报论文的评审工作,并将评出的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(附件5)报学会秘书处。特等、一等论文须附申报表、论文、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,二、三等可不附;  
   3、本会将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复审,正式评出本会各等级的优秀学术论文,并按省科协要求及下达的指标,评出上报参评全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候选论文。

  按照省人保厅、省科技厅、省科协《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及《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》要求,会议论文,但未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,只能在本会评审,不能上报参评全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。我会上报论文原则上是从本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、分会评出的特等、一等优秀论文中遴选;  
  4、复审结束后本会将颁发“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优秀学术论文证书”(每篇论文只发一份证书)。被评为全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,将由省人保厅、省科技厅、省科协联合颁发证书。

  本次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,对申报作者将继续实行免费。
  本次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,表格,附件可从本会网站(www.hbmes.org)下载。

附件:
1、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专业分支机构表
2、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
3、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
4、团体会员单位申报论文汇总表
5、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

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
2010年5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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