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工业设计作品展评活动”参评作品知识产权的重要更正和声明
作者: 学会秘书处 发表时间: 2005-06-17
关于“武汉国际工业设计作品展览评奖活动”参展参评作品知识产权的重要更正和声明
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文件(鄂机学[2005]18号)
各有关单位及参赛作者:
《第六届中国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?武汉国际工业设计作品展览评奖活动邀请函》发出后,一些单位和作者对邀请函中关于参赛作品“其知识产权归承办单位所有……”的表述持有疑义。经大奖赛筹备组慎重研究,特作如下重要更正和声明:
一、取消《第六届中国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?武汉国际工业设计作品展览评奖活动邀请函》中关于参赛作品“其知识产权归承办单位所有……”的规定,承认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拥有其设计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;
二、凡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工业设计作品,在参展参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、毁约或知识产权受到侵犯,由此造成作者损失的,大赛筹备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武汉国际工业设计作品展览评奖活动筹备组
(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代章)
2005年6月14日